
。按照江浙沪皖地区高校500元/人、境内其他地区高校1000元/人、境外高校2000元/人标准发放。
2.“双一流”高校,QS、THE、U.S.News、ARWU、CWUR榜单排名前200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参加各县级市、区重点企业(以各县级市、区公布名单为准)面试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1.以上高校不含苏州本地高校、高校在苏州设立的校区、高校下设的独立学院。“双一流”高校以2022年2月9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为准,今后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2.面试单位须为我市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含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
下载“苏周到”APP,登录并实名认证后,点击“苏州人才”→“政策申报”→“面试交通补贴申请”。
2.应于毕业前一年至毕业后两年内申请,其中,在苏州高校大学生毕业离校后方可申请;
下载“苏周到”APP,登录并实名认证后,点击“苏州人才”→“苏青驿”进行申请。
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分别给予每月不低于1500元、1000元、8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一般为2年。
1.所在单位一般为税务登记注册在苏州市,且依法在苏州缴纳流转税的各类企业及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或列入支持目录的事业单位;
1.具有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申请时在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连续参保满6个月,国内高校毕业生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2年内,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5年内。
下载“苏周到”APP,登录并实名认证后,点击“苏州人才”→“政策申报”→“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申请”,首次申请成功后,后续“免申即享”,按季度兑现。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1.5倍,最高可达225万元。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青年人才(35周岁以下)。
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带齐材料至公积金服务大厅贷款银行柜台提出贷款申请。所需材料可登录苏州公积金官网查询。
回复【积分入学】:获取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时间/管理办法/计分标准及分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