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
点击“2025年丰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批次下方的“注册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5月28日09:00至6月1日16:00;
2025年丰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发布,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详见《2025年丰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5.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28日至2007年6月1日之间出生)。
①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另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②《岗位表》中“专业要求”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丰县人社局和丰县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8.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③2025年12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⑤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点击“2025年丰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批次下方的“注册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5月28日09:00至6月1日16:00;
1. 丰县教育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2. 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
3.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4. 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1.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35×45毫米,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清晰可辨)。
2.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 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5年6月6日14:00-17: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3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原报名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2025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但须在2025年8月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 2025年毕业生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免试认定证明,且须承诺在2025年8月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签订过劳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 模拟授课,由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 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结束,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它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同上)。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岗位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后,因应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缺额,在该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丰县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丰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均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个人原因延误的,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校人员结构,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6月3日09:00—6月7日16:00;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市供销合作总社网()、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网()同步发布。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6月3日至2007年6月7日之间出生);具有岗位相关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岗位相关副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岗位相关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②《岗位表》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我校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我校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要求中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要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7.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按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9.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③2025年12月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6月3日09:00—6月7日16:00;
1.我校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而未能通过的,不再退回报名费用。
3.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网()下载、打印技能操作准考证、笔试准考证。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依据报考岗位相关职称放宽年龄要求的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奖惩情况”栏中填写所取得的职称等级和职称专业方向,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职称。
报考机械制造技能教师、会计技能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如依据岗位要求的相关奖项放宽学历学位,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奖惩情况”栏中填写所获奖的比赛名称、获奖时间、奖项等级等信息,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奖项。
依据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须在“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栏填写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校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6月10日9:00—12:00登录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岗位代码01-07、10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岗位代码08、09岗位采取技能操作、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详见《岗位表》。
1. 机械制造技能教师、会计技能教师(岗位代码08、09)技能操作重点考察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操作水平。
4.从技能操作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选,范围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笔试主要考察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以及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与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未达合格线者无法进入下一环节,无递补资格。笔试成绩在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网()公布。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岗位代码01-07、10岗位(笔试+面试):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范围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岗位代码08、09(技能操作+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须参加资格复审。
请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我校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面试前,我校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以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网()上公布的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有职称或技能大赛获奖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职称或获奖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人员方式与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相同。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缴纳面试报名费100元,由我校填写《资格复审人员信息采集表》,经徐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审核后,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面试相关事宜将在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网()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岗位代码08、09总成绩=技能操作成绩×4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序,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下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我校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徐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审核后,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反映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我校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徐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审核后,由我校报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不再进行递补。我校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相应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相应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相应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一经聘用应当在学校服务3年以上(含试用期)。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体育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型人才4名。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徐州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紧缺型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徐州市体育局官网()同步发布。
6. 年龄要求按照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职称等级确定:具有中级教练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5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教练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教练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7. 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2025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①《徐州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紧缺型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
2.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及市体育局陈述申辩。
3.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后果自行承担。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材料骗取考核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考核工作由市体育局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片段教学(含现场答辩)两部分,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核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考核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按弃考处理。
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拟聘用人员将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核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在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应聘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