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09:15至2025年9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寄原件)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其送达公司时间应不晚于现场登记截止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及相关文件,对本次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