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及后勤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及后勤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采购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主要包括税费咨询服务、税费指引服务、涉税业务办理辅助服务、文书资料传递交换辅助服务、其他非执法类辅助服务。后勤辅助性服务,主要包括办公文印辅助服务、机动车驾驶服务、IT类辅助性服务。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申请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磋商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本次采购服务合同有效期一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为生效日期。服务期限届满,如中标人符合服务考核要求,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按年续签,最多连续不超过三年)。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者之一作为证明材料:
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2025年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2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或仅被处于非较大数额罚款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二)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时间: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书(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代理公司留存: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主办:玉溪市人民政府承办: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运行维护:玉溪市数字玉溪建设服务中心